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4年统计与数学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二)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负责博士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联系考生,发布信息与工作宣传,博士招生的具体实施,上报材料等。
二、考试工作组织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8日下午2:30分
地点:统计与数学学院燕山校区会议室(1号教学楼1502室)
(二)面试流程
1.面试时长原则上为20分钟
2.面试包括三个环节,首先英语自我介绍,其次回答面试题目,最后接受面试官询问
(1)考生英文自我介绍:3-5分钟。
(2)专业试题作答:面试秘书宣读完试题题目后,给予考生准备作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
(3)面试评委提问:面试评委随机提出其他问题,考生即时回答。
3.面试评委不得向考生询问能够表明其个人身份的相关信息。
(三)面试评分标准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①专业知识为40分,包括基础知识素质和学科前沿知识素质;②综合能力30分,包括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精神面貌;③英语口试、听力为30分,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和听力测试。
(四)心理测试工作组织
所有考生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复议制度
学院将认真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有关规定,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复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纪律监察组对学院面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面试录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面试小组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本学科专业面试办法组织面试工作。
(二)复核方式
对面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525951。
本方案未说明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