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山东财经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为充分调动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学术专长,激励研究生自主创新学习,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经学院研究,特制定《山东财经大学统计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遵循指导教师负责制的原则,实行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
2.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进行适当、必要的调控。
3.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过程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和招生名额规定
1.具备2018级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我校研究生院批准名单为准。
2.每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级指导的科学学位研究生数量一般不超过3人,应用统计专业硕士不超过5人;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的科学学位研究生数量不超过1人,指导的应用统计专业硕士不超过1人。
3.情况下需要突破招生名额规定者,需教授委员会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三、双向选择的程序
1.研究生可以通过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指导教师信息、招生简章或其它途径了解、熟悉指导教师及其研究方向。
2.召开指导教师学生见面会,学院组织指导教师与学生的见面会,以便相互了解、交流和沟通。学生可向指导教师提供自己的详细情况资料,供指导教师选择参考。指导教师也可对学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对学生的要求等。
3.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见附件),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学生在报考专业范围内需填报两个指导教师志愿,如两个志愿都未能满足,由学院进行调剂。调剂原则是首先在二级学科内调剂,如仍不能满足要求,再在一级学科内调剂。
4.选择某指导教师的研究生人数超过指导教师限制名额时,指导教师要及时选择确定,并通告未选学生,另作它选。
5.学院公布初选名单并于学院宣传栏公示五个工作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本人无异议后,报学院备案,并正式通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
6.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建立联系,并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确定后的三周内,指导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的管理系统中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订。
四、其它
1.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关系确立后,在培养期间原则上不予改变。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统一协调安排。
2.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不得用非正当手段妨碍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的公平、公正原则,如有类似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学院将进行严肃处理。
本办法适用于2018级硕士研究生,由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2018年9月29日
附件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所需材料 |
备注 |
9月22日 |
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名单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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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 |
硕士研究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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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秘书负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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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16:30- |
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见面会 |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信息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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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
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并进行结果公示 |
学生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 |
纸质版交至研究生教学秘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ujie0207@163.com |
10月20日 |
双选结果确认、汇总上报 |
研究生秘书负责确认、汇总 |
- 附件【附件三:统计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二: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docx】已下载次